江湖文学 > 都市小说 > 歌迷 > 第19章 撸猫就撸猫,又整一首歌出来!(2/2,求推荐票,求月票)
  “才一个星期功夫,你又写了一首歌?”

  星期六上午,有猫工作室的休息间,杨谦蹲在地上逗着杜讯带来的猫,而杜讯拿着手机坐在一边看着杨谦发给他的曲谱、词稿,惊得下巴都要掉了。

  “嗯,下个月荷阳不是有一个红橙节吗?导演说想让我上去唱《又见炊烟》,我觉得《又见炊烟》这首歌我唱起来差了一点气势,就琢磨着,写了这首《把根留住》。”

  杨谦头也不抬地说着,没办法,猫太可爱了,杨谦抚摸着它柔软的毛发,舒服得都不想放手。

  杜讯的猫是“美短加白”,其实杨谦更愿意用“美短卧雪”这样的名称来形容它。因为肚子白白的,短短的白色绒毛,就跟它是趴在雪上的一样,多有意境啊!

  黑白相间的毛发还不能概括它全部“美貌”,跟普通美短不同的是,它的鼻子不是砖红色的,四只爪爪的肉垫颜色也不深沉,粉嫩粉嫩的感觉,让杨谦很想摸一摸……

  “嘿嘿!”

  杨谦就这样做了,他伸手去碰(没有碰到,就是单纯的逗猫)它粉嘟嘟的小鼻子,小家伙躺在地上,招摇着两只前爪想要抱住他作恶的大手,但杨谦已经闪电般地收了回去。

  可恶的人类!

  杜讯带猫过来,主要是因为上个星期杨谦的妹妹想要跟猫玩,但没想到杨谦的妹妹今天没来,反倒是杨谦跟猫玩得不亦乐乎。

  “这歌你写的……”

  看了一遍曲谱,再看向歌词的时候,杜讯又一次震惊了,不过,话说到一半,他自个儿把问号给咽了回去。

  杜讯是想起了杨谦上个星期带来的其他歌,像《又见炊烟》、《往事只能回味》等,这些歌的歌词,虽然他还没有机会听杨谦唱,但就歌词的质量而言,跟这首《把根留住》比起来,只有过之而无不及,所以大惊小怪也是没有必要的了。

  只能说杨谦是天才啊!

  杜讯心里感慨着,改口问杨谦:

  “这歌你写的意思,是不是在呼吁大家不要一直在大城市漂泊,要回来家乡,支持家乡的建设?”

  杜讯觉得自己的理解没错,因为他就是北漂回来的,有过这样一段经历,再去看杨谦的这些歌词就特别有感觉。

  “差不多,但我也不是呼吁大家都回来,人口流动,人才的流动,其实都是很有必要的,而且大家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,增长见识,也是一件好事。”

  杨谦知道这首歌在另一个世界的创作背景,也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叫《把根留住》而不是《把根留下》。

  所以他对这首歌的理解还多上了一层“游子对家乡的认可”之情,这套用在现在的农村与城市的矛盾上也不算过于生硬。

  “大家在外漂泊,或者是在别的城市居住,开始一段新的生活,但终究家乡就是家乡,我们的血脉还是流淌在这片土地上的!”

  “我希望的是不管是留在大城市的人们也好,还是坚守在家乡的父老乡亲们也好,我们不要淡忘了这份乡情,不要忘记了自己的根在哪里,在家乡需要我们的时候,奉献出一份我们力所能及的支持!”

  “就好像前几年的台风彩虹那样,荷城虽然被台风肆虐,损失惨重,但全国各地的荷城人都纷纷发起捐款,支援家乡。”

  “还有前年的荷阳县的农产品滞销,我当时在学校看到呼吁大家支持荷阳农产品的新闻,也是在网上买了几十斤菠萝分给了同学……”

  杨谦对另一个世界的情况了解不多,但他听着这首歌,确实是觉得在自己家乡唱出来的。

  “杨老弟,我还是小瞧你了啊!”

  杜讯感慨地摇了摇头,他已经词穷了,不知道怎么形容他对杨谦的钦佩。

  如果说之前他只是觉得杨谦是天才,是未来乐坛的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,那么现在一身正气的杨谦,已经脱离了天才的范畴,而他觉得以后杨谦所要到达的高度,也会远远超过他的认知。

  不需要赞叹太多,杜讯撸起袖子,兴致勃勃地准备投入到准备跟杨谦一起录的这首歌的工作里。

  杨谦跟他说,这首歌伴奏需要钢琴和架子鼓来演绎(其实还有更多,但那些杨谦现在不懂,索性先放一放)。

  没问题,是时候让杨老弟见识一下你杜哥的架子鼓技术了!

  ……

  魔都师范大学的图书馆,肤白貌美的戴羽妮坐在三楼靠窗的沙发上“看”书,修长丰腴的双腿将牛仔裤绷成了极富弹性的样子,联合着那双大红色的高跟鞋,极具视觉冲击力!

  路过的同学眼睛都看直了!

  不过,有这色心又有色胆前来搭讪的男生并不多。

  戴羽妮那副遮了半边脸的大号墨镜,还有涂着跟她高跟鞋一样色系的鲜艳口红的嘴唇,无不流露着一种生人勿近的冷艳气质,光是看着就让很多男生相形见绌,哪里敢再过来打扰女神?

  而且,她身边仅有的空位也被张小雯和她们的电脑包占据着,有哪个男生胆子特别大,还想过来要联系方式的,都统统被张小雯给打发走了。

  “妮爷,妮爷……”

  张小雯用笔帽戳了戳戴羽妮纤细的腰肢,小声地叫了两声。

  “啊?啊?什么?我睡着了?”

  戴羽妮身体抖了抖,还下意识地抬起手,擦了擦没有口水的嘴角,等摘下墨镜,她有点迷糊的惺忪睡眼才暴露出来。

  这一幕,要是被刚才那些两眼放光的男生看到了,肯定会大跌眼镜。

  高冷女神此刻仿佛跌落凡间,变成小迷糊了!

  其实也不能怪戴羽妮,真的是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太难写了!搞得她这个学渣,这段时间里睁眼闭眼想的都是毕业论文,烦不胜烦。

  而且图书馆的这些大部头的资料又难啃、又枯燥,她看了一会儿就睡着了……

  幸好,现在不是在教室,也不是又被老师发现了她在课堂上睡觉。

  不过,张小雯叫自己什么呢?

  张小雯的表情有些兴奋,她将手机递了过去。

  “妮爷,你看,这不是你上次去羊城找的那个歌手吗?”

  “啥?”

  戴羽妮还没从迷糊劲里醒过来,她接过手机,看了半天才反应过来。

  “就是在毕业典礼上唱《再见》的那个……”

  “哦,我想起来了,是他啊!怎么变这么黑了?”

  戴羽妮看了两眼,就把手机放到一边,拿起自己放在名贵包包里的水壶,干了一口。

  刚睡醒,有点渴!

  “好像是当了什么记者,这个视频是他去采访一个农村Up主,前面是正儿八经的采访视频,后面是他自己唱歌的视频。”

  张小雯没关注向天歌,她是在APP首页看到推荐就点了进去。

  记者?

  戴羽妮有点印象,之前她问的那个同学好像是说杨谦去什么电视台了。

  不过,再见“旧人”,戴羽妮已经没有当初那样头也不回地杀向羊城的热情了。

  “现在给我看也没用啊,我都把乐队解散了。要是暑假那时候还行,说不定我还能带他一起去参加樱桃音乐节。”

  戴羽妮犹豫了一下,最终却摇了摇头。

  她组建的乐队最后还是没能继续玩下去,一方面是因为她是女孩子,女孩子当主唱的摇滚乐队本来就少,况且她还唱不好。

  另一方面,也是因为她现在大四了,明年也要像杨谦那样大学毕业!以后要是被家里安排了工作,玩不玩音乐还不一定呢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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